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19年国庆节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放假时间: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其中9月29日(星期日)上班,师生补上10月4日(第6周星期五)的课;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师生补上10月7日(第7周星期一)的课。
二、各部门要落实好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稳定安全观念,坚决消除麻痹大意思想,提前开展假前师生安全法制教育,引导学生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认真开展假前安全隐患排查,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三、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做好放假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对师生做好安全提示教育。
四、保卫处要加强假期门禁、夜间巡逻等安全防范措施,充分发挥“三防”的安保作用,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
五、信息网络与大数据中心要确保网络正常运转,同时继续加强网络监控,确保信息和网络安全,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网络与信息安全。
六、总务处要做好假期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水、电、气以及食堂正常供应,方便在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
七、稳定办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各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各部门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学院各重点部位的值班安排,于9月27日前报稳定办,以便对假期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祝全体师生员工节日愉快,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