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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选派10名干部驻村宣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时间:2008-10-30 浏览次数:

 

我院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选派万名干部驻村宣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字〔2008〕78号)文件精神,于10月17日召开党委会,并抽调专人成立宣讲组,赴甘泉县劳山乡宣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在当地政府和村民的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宣讲活动。

这次进村入户,宣讲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是中共陕西省委落实中央《决定》的具体措施之一,省级机关抽出厅局级以上干部200名、处以上干部2200名,市、县、乡机关共55000名干部下乡。省委要求,宣讲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要做到和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要入村进户向老百姓面对面宣讲,把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真正宣讲到位,让广大农民了解党的富民政策,了解今后十二年的奋斗目标,激发农民按照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积极性,使全省农民实现2020年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标。

这次我院共抽出10名干部,并成立了由学院党委书记文锋带队,5名处级干部、1名副教授及3名教师组成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组。宣讲组深入甘泉县劳山乡的10个行政村,进行驻村入户宣讲。宣讲组在当地县委、政府及村民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召开村“两委会”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对所宣讲村的民俗、人口、产业、收入等进行了全面了解,为下一步的文件宣讲紧扣县情、乡情、村情和民情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针对群众秋忙的实际情况,宣讲组住村入户,深入田间,走进鸡棚,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以灵活的宣讲方法、多样的宣讲方式、朴实的群众语言,向村民宣讲、解读中央今后关于农业及农村的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政策精神,就农民感兴趣的城乡一体化问题、养殖产业化问题及自发组成农民联合体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真正做到了宣讲工作与当前生产“两不误、两促进”,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通过对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驻村宣讲,不仅宣传了党的富民、惠民政策,也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和群众基础。同时,也锻炼了我院的干部职工,推进我院高职教育内容的拓展,促使教职工引导学生了解民情,体察民风,重视农村,更好地为“三农”服务,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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