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我院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2020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性意见进行审议。会议由院学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张秦龙主持。

会上,首先由教务处副处长常茹作汇报,重点介绍了此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性意见的制定依据及过程,同时说明了此指导性意见制(修)订的主要变动点及亮点。随后,各位委员对2020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性意见所涉及的适用类别、课程体系、课程名称、课时设计、毕业条件、1+X证书转换学分等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最后,经参会委员举手表决,会议原则通过了2020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性意见,并要求教务处根据修改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学校组织管理教育教学过程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的纲领性文件。作为顶层设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性意见对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至关重要。我们将通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不断规范教育教学管理,持续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核稿人: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