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表彰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2016〕357号),我院获得了“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国有资产管理处边红军同志获得了“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本次评选范围包括省教育厅所属各高等学校、厅属各中职学校(含2015年划转中职学校)、厅直属各事业单位及厅信保处等单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有资产清查总结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陕教财办﹝2016﹞37号)文件规定的程序,经各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最终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单位共23个,其中本科院校14个,高职院校4个,中专院校3个,技师学院1个,其他单位1个。
今年4月18日至6月25日,我院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6〕2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陕教财办〔2016〕7号)的文件精神,对学院的国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本次清查工作,学院领导、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部门高度重视,分管院领导于新和副院长精心指导,国有资产管理处狠抓落实,全面组织协调各部门的清查工作,对清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编写、上报国有资产清查报告,圆满完成了本次清查工作。
经过清查,我院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一是对一些实物资产信息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不相符的情况,以现场实物盘点为依据,对相关资产信息数据进行了补充、修改、调整,对资产信息数据登记不齐全的事项按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要求一一核对,填写齐全;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学院财务总账、国资分类账以及使用部门明细账间的信息登记,做到了帐实、帐卡、帐表、帐帐相符。通过此次清查工作,全面摸清了学院的“家底”,进一步强化了资产管理工作,夯实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保障了学院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国有资产管理处边红军同志,2005年8月进入我院,从事国有资产管理工作10余年,该同志在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时时刻刻以一个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方面树立了榜样。
通过本次表彰,我们将继续保持一丝不苟、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推动学院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核稿:杨建平 编辑:高明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