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实施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实施单位,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现将有关要求予以说明。
一、项目内容
该项目为天然气锅炉改造,拟改造热水锅炉(0.7MW)3台、开水锅炉(0.47MW)1台,要求改造后的锅炉排放标准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排放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陕环函[2017]333号)等文件的规定。天然气锅炉的技术指标以及改造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控制价为555000元。
二、资质要求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人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只须提供其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标人身份证。
三、时间安排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7月30日8:00时—8月3日16:00时。
2、现场踏勘时间:2018年8月3日16:00时。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8月8日9:00时。
4、开标地点:陕财职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四、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陕财职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楼313室)
联系人:陈善胜 薛娅 耶蒙
联系电话:029-33732544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7月30日